关于公布2018年青浦区家庭教育示范校评估结果的通知
QA4308027-2018-011
主动公开
青教〔2018〕55号
青浦区教育局
2018.06.15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
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基教﹝2015﹞10号)和《上海市学校德育“十三五”规划》(沪教委德﹝2016﹞36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市教委、市妇联、市文明办、市未保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德﹝2017﹞7号)及市教委《关于开展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德﹝2017﹞15号)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我区家庭教育工作,强化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提高家长家庭教育水平,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效衔接,构建全面、健康、和谐的“三位一体”教育网络,促进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青浦区家庭教育示范校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评估,以下7所学校为青浦区家庭教育示范校:
上海市青浦区辅读学校
上海市青浦豫英小学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小学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小学
上海市青浦区初等职业技术学校
上海市青浦高级中学
上海市青浦区东方中学
希望以上学校创新机制,优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家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完善三级家委会,全面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水平,努力争创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