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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青浦区四星级行为规范示范校评估结果的通知

QA4308027-2017-008

主动公开

青教〔2017〕49号

青浦区教育局

2017.07.30

 各中小学、中职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促进广大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市教委、市文明办《关于开展新一轮上海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行为规范示范校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青教德〔20175号文件的要求,经评估,以下20所学校升级为青浦区四星级行为规范示范校:

 重固小学、佳禾小学、豫英小学、逸夫小学、瀚文小学、华新小学、庆华小学、实验中学、东方中学、初等职校、毓秀学校、毓华学校、博文学校、华新中学、尚美中学、朱家角中学、青浦高级中学、工商信息学校、东湖中学、复旦附中青浦分校。

 希望以上学校进一步创新机制,优化管理,加强师德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升学校德育工作的水平,努力争创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