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青浦区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通知
QA4314051-2015-001
主动公开
青教〔2015〕22号
青浦教育
2015.05.08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贯彻市教委全面改善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的部署,深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市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沪教委发〔2014〕188号)要求,经商区有关部门,决定成立青浦区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1.领导小组
组 长:印国荣 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姚金生 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张锦坤 区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姚雪华 区教育局督导室负责人
周敏华 区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陶晨 区教育局中教科科长
程建华 区教育局小教科科长
谢久峰 区教育信息中心主任
陈友金 区校产管理中心主任
2.办公室
主 任:张锦坤 区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成 员:候晓岚 区发改委社会发展科科长
朱英 区财政局社会事业科科长
浦青峰 区教育局人事科副科长
孙学勤 区教育局语委办副主任
邹伟 区教育局科技专职干事
潘宏伟 区教育局督导室责任督学
姚根弟 区校产管理中心副主任
朱春辉 区教育信息中心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根据市教委和区政府要求,领导和部署改善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工作,协调确定有关项目及政策等。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落实领导小组要求,拟定具体工作目标,组织指导学校编制工作计划,推进项目实施工作,检查督导实施进度,推广先进经验等。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