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停止办学告知书(华新镇 关云燕)
QA4317051-2018-003
主动公开
无
青浦区教育局
2018.10.31
关云燕:
你(机构)于 2018 年 9 月起在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志路555号E19栋二楼、三楼,招生1-8年级学龄儿童,进行全日制教学活动。
经调查你(机构)未取得本区办学许可证,擅自举办民办学校,违反了《教育法》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和《义务教育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责令立即停止办学。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公园东路1155号 邮编:201700
联系人: 顾永平 联系电话: 69713953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