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计划”青浦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QA4306020-2017-002
主动公开
青教〔2017〕43号
青浦区教育局
2017.09.07
各单位:
现将《“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计划”青浦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17年9月6日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计划”
青浦区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计划〉的通知》(沪教委人〔2017〕23号)精神,落实本区“十三五”教师培训要求,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特制订《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计划》(以下简称“提升计划”)青浦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组织实施提升计划,创新区域和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模式,着力提高教师育德能力以及本体性知识、命题、实验(实践)、信息技术、心理辅导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充分激发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发展、自我提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教师可持续学习机制,提高教师学习新知识的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优化课堂教学,促进学生快乐成长。
二、培训目标
通过建立专项培训和常态化培训相结合的全员覆盖培训机制,优化完善专业(专项)能力的相关课程和培训模式,切实提高教师的育德能力以及本体性知识、作业命题、实验、信息技术、心理辅导等方面的专业(专项)能力。至2019年底中小学教师需达成:
1.育德能力: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和师德修养水平,并能根据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特点和学科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学科德育教学和学科德育活动,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本体性知识:具有较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能较清晰地把握本学科的课程标准、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学科核心素养、教材内容结构等,并具有本学科持续学习能力和知识更新的能力。
3.作业命题能力:能准确把握学科课程标准及其评价要求,具有较科学有效的本学科作业设计、单元测评的能力,并能掌握作业实施能力、命题方法和技巧的能力等。
4.实验能力:具备学科实验教学、管理、演示、评价、操作和实验资源整合能力,并且能掌握学生实验方法、思维、能力、情感的技术手段和方法。
5.信息技术能力:具备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能力,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活动的能力。
6.心理辅导能力:能遵循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具有把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能力,了解学生心理适应不良的表现和性质,并掌握心理辅导的基本方法和技巧。
三、培训内容
1.育德能力:主要包括学科教材中德育资源的发掘和利用;学科育德的基本要求与融合策略;学科德育活动的设计与评析等。
2.本体性知识:主要包括学科领域前沿知识;学科课程标准解读;学科教学基本要求落实;学科核心素养培育;学科教材内容结构;课堂教学设计与实施等。
3.作业命题能力:主要包括学科作业设计与试题评析;命题方法和技巧;学科试卷编制与研讨;学科教学评价研究等。
4.实验能力:主要包括学科实验操作技能;学科实验改进与创新;学科实验教学研究;信息技术与学科实验的整合;实验设备使用与实验室管理等。
5.信息技术能力:主要包括常用软件的学科教学应用;信息技术支持下的课堂教学与评价;学科教学类APP的应用等。
6.心理辅导能力:主要包括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与教育教学策略;学生心理适应不良的表现和性质;学生学习心理辅导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心理学知识与学科教学等。
四、培训任务
2017年9月至2019年底,本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2019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教师可自愿参加)需完成不少于20学时的育德能力提升培训、10学时的本体性知识提升培训、10学时作业命题能力提升培训、10学时实验能力提升培训、50学时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即“十三五”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已完成10学时通识课程培训和30学时专业课程培训)和10学时心理辅导能力提升培训。
五、实施策略
1.纳入培训体系。将专业(专项)能力提升培训作为“十三五”课程培训、专项培训、学科研修的必修内容,纳入“十三五”教师培训体系,将育德能力列入师德与素养课程板块,本体性知识、命题能力、实验(实践)能力、信息技术能力、心理辅导能力列入知识与技能、实践体验课程板块,有效对接各类教师培训、人才培养专项,与教师的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相融合,与教师自主研修相融合。
2.区校协同推进。区教育局、区教师进修学院结合区域实际,根据提升计划工作要求,研制区域实施方案,有效集聚区内外优质研修资源,组织开展区级骨干教师专项培训,通过通识培训和学科专题研修,为学校开展校本研修培育指导团队;组建专家团队指导和督查学校实施,为教师各项专业能力研修成果搭建展示和交流平台。各学校,根据区级要求,结合本校发展实际,以需求为导向,针对教师专业能力的薄弱环节,制定以校为本的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研修方案,积极发挥骨干团队作用,充分利用现有的优质课程资源,合理开发校内外资源,有计划地组织本校教师专项培训和学科研修。
六、实施安排
根据提升计划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区校协同联动,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培训进程。具体安排如下:
1.研制方案(2017年6-9月)。依据市提升计划,研制区实施方案及骨干教师培训方案,于8月底之前向各中小学发布。各校制定以专业(专项)能力提升为主题的校本研修方案,于9月底前向区教师进修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2.骨干先行(2017年9-2018年3月)。组织实施各中小学分管领导、学科骨干教师专项培训,打造精通现场指导的优秀培训团队,为各校有效实施提升计划提供专业指导。
3.课程研发与征集(2017年9月-2019年3月)。集聚区内外优质研修资源,加强项目研发与课程建设,定期组织课程征集、评审。
4.分层分类实施(2017年9月-2019年6月)。区、校各负其责、联动推进,分期分批组织开展课程培训、专项培训、学科研修等,有序推进全员培训。
5.评估与展示(2018年6月、2019年6月)。组织专家团队,对学校组织开展提升计划的指导与评估,了解学校实施推进情况,发现先进经验,搭建展示交流平台。
七、相关要求
1.区教师进修学院各中心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将专业(专项)能力提升培训纳入学年度研修计划中,组织好区级课程培训、专项培训和学科研修,充分发挥区级培训对校本研修的引领示范作用,并为各校有效实施提升计划提供专业指导。
2.各学校要做好专业(专项)能力提升培训与本校“十三五”校本研修、已有各类人才培养专项的统筹与衔接,制定好实施方案,有效集聚校内外优质培训资源,为教师提供多样化的培训和学习方式,并搭建各项专业能力展示交流平台。
3.市、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要在培训中起到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以学科为抓手,在规划、承办校联动、学区集团联动的教师培训的组织、实施、管理及经验推广等工作中凸显专业能力。
八、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根据提升计划,区教育局做好统筹领导工作,区教师进修学院整合教师培训、教研、德研、科研、信息技术等专业力量,做好区级计划、组织与实施工作。学校校长是本校实施提升计划的第一责任人,结合“十三五”校本研修和学科教研,研制实施本校计划,将培训任务分解到学年、学期,分步推进落实。
2.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将教师专业(专项)能力列入各级各类教师专业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教师职称评审、评优表彰的考核指标,将学校组织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工作实绩列入教育督导与学校领导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市、区教师发展学校评估年检考核指标。
3.建立工作推进运作机制。形成聚焦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工作运作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工作的联系与合作。搭建教师专业(专项)能力交流平台,总结推广特色经验,整体提升教师队伍专业能力。
4.完善学分管理机制。每位教师需完成至少110学时培训,学分纳入“十三五”教师三级培训中,其中信息技术专项培训即是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5.加强经费保障。区教育局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足额保证提升计划所需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