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教育局关于命名第三批“青浦区教师发展示范校”的通知(青教人〔2011〕1号)
QA4306020-2011-001
主动公开
无
青浦教育
2011.01.25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贯彻《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和青浦区“强队伍、优课堂、精管理、建文化、创特色、铸品牌”的教育内涵发展要求,有效提升全区师资队伍专业发展水平,本区开展了“创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评审验收工作”。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青浦区创建“教师发展示范校”的指导意见》,经过学校申报、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继2010年1月及8月命名的17所 “青浦区教师发展示范校”之后,现命名以下5所学校为“青浦区教师发展示范校”。
青浦区珠溪中学、青浦区沈巷中学、青浦区东门小学、青浦区大盈幼儿园、青浦区东方幼儿园。
希望以上学校继续探索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机制,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基地,并带动区内其他学校共同进步。
其他学校要学习和借鉴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的先进经验,并根据本校自报评估时间段部署好本项工作,切实做好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创建工作,为提高青浦区师资队伍水平作出贡献。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为贯彻《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和青浦区“强队伍、优课堂、精管理、建文化、创特色、铸品牌”的教育内涵发展要求,有效提升全区师资队伍专业发展水平,本区开展了“创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评审验收工作”。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青浦区创建“教师发展示范校”的指导意见》,经过学校申报、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继2010年1月及8月命名的17所 “青浦区教师发展示范校”之后,现命名以下5所学校为“青浦区教师发展示范校”。
青浦区珠溪中学、青浦区沈巷中学、青浦区东门小学、青浦区大盈幼儿园、青浦区东方幼儿园。
希望以上学校继续探索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机制,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基地,并带动区内其他学校共同进步。
其他学校要学习和借鉴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的先进经验,并根据本校自报评估时间段部署好本项工作,切实做好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创建工作,为提高青浦区师资队伍水平作出贡献。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