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教育局2021年高校校园师资招聘公告
QA4306019-2020-002
主动公开
无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2020.11.26
一、招聘对象
“双一流”建设等高校的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1.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良好,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能力突出;有扎实的学科理论功底,有较强的跨学科学习能力,有过硬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有较强的团队融合领导能力。
(2)应聘英语教师的须持有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持有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并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3)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到证,2022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证书,如逾期未取得,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2.招聘岗位
详见《青浦区教育局2021年高校校园师资招聘各校岗位需求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2月2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个人自我介绍短视频发送给相关学校电子邮箱;经学校确认后,再进行现场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激励政策
毕业生入职后,教育局将开展青苗菁师培养计划,由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市双名工程专家教师牵头主持团队建设,全程关注菁师教师成长。定期开展教育理论的学习,市、区重点示范性学校的跟岗等培训,将“培训、实践、反思”有机结合,缩短新任教师成长周期,加快教师的专业成长。
入职后,毕业生可申请本区人才公寓,享受人才公寓政策。人才公寓房源精装修且配备基础硬件设施,可拎包入住;房源覆盖青浦全区,地铁沿线有充足的优质房源;租住稳定,可办理居住证,最高可租6年。
入职后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毕业生可享受青浦区农村学校教师稳定工程奖励及上海市农村学校入沪加分、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学费代补代偿等系列激励政策。
根据《青浦区教育人才引培激励实施细则》的规定,毕业生就读期间被评为省部级优秀大学生或省部级优秀毕业生,或在校期间获国家奖学金荣誉的,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分2年发放;入职后工作表现良好并入选名优骨干教师梯队等其他符合《实施细则》情形的均可享受相应激励政策津补贴待遇。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