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端教育人才公告
QA4306019-2015-004
主动公开
无
青浦教育
2015.06.12
根据《青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意见》(青府办发[2006]32号)和青浦区人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2016年)的精神及要求,结合青浦区教育系统事业发展的需要,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端教育人才。
一、招聘对象
1.特级教师;
2.高级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及高级专技职务,且在区域内(省部级)教育教学成绩显著的优秀高级教师;
3.高级技师:与青浦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相匹配的优秀高级技师;
4.“985工程”高校毕业生:一般为“985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大学生,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说明:
1.对聘用的符合上述1—3类高端教育人才条件的对象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
2.对聘用的“985工程”高校优秀大学生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诚实可信,德才兼备,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志愿服务青浦教育。
2.教师资格:
(1)社会人员: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中等职业教育教师一般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985工程”高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可放宽至聘用后一年内获得。
3.普通话:应聘语文学科,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普通话应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4.年龄:一般女性在35周岁以下,男性在40周岁以下;高级教师、高级技师放宽至女性40周岁以下,男性45周岁以下;本市在编在岗教师可不受年龄限制。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1。
四、应聘程序和录用办法
1.报名受理:
(1)网上报名:
应聘者在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rc.qpedu.cn)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2日至6月23日,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公布的具体岗位要求,填写《青浦区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
(2)现场递交材料:
应聘者本人带好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要求见附件“递交材料要求”)到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公园路301号,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内公寓楼3楼)现场提交材料,提交材料日期为2015年6月24日—25日(上午9:00—下午4:00),邮寄应聘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考核:招聘学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组织考试考核。考试考核日期为2015年6月29日—7月3日,具体事项由招聘学校确定。
4.聘用办法:
(1)根据应聘者考试考核成绩择优确定入围对象,学校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招聘学校组织入围者参加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时间:7月8日—10日。
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3)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入围者参加心理测试(低于均值者不予聘用),时间:7月8日—10日。
(4)据据入围者的考试考核成绩和体检、考察、心理测试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区教育局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在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2015年7月中旬),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4)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2015年7月下旬)。
(5)办理入编手续:办理入编手续须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毕业和取得学位者以及不能准时报到者,就业协议终止履行。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59715007 ,59710155 监督电话:69713877
附件1: 2015年青浦区教育系统高端教育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
附件2:2015年青浦区教育系统高端教育人才招聘递交材料要求
青浦区教育局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