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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务卡制度执行和现金使用情况考核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

QA4923051-2018-001

主动公开

青教计〔2017〕2号

青浦区教育局

2017.03.20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公务卡制度切实减少现金使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6〕29 号)及《青浦区财政局、青浦区监察局、青浦区审计局关于印发〈青浦区公务卡制度执行和现金使用情况考核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青财库〔2016〕214 号)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务卡制度执行和现金使用情况考核问责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预算单位应严格执行《上海市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和《上海市预算单位现金结算目录(试行)》,强化公务卡使用管理,公务卡原则上做到人手一卡。

二、规范公务卡报销和使用管理,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公务卡还款和领取现金,防止公务卡制度执行和现金使用情况考核数据的不准确,防止个人信用受到影响。

三、每月3日前通过区财政业务信息处理平台将考核数据发送至教育局。


附件: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务卡制度执行和现金使用情况考核问责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