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QA492305102024002

主动公开

青教〔2024〕80号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2024.08.22

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青浦区区本级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及相关财政财务制度、会计核算规定,经对你单位报送的2023年度部门决算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万元,本年支出合计     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     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收入合计     万元,本年支出合计     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     万元。

三、请你单位结合今年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及第三方服务机构检查意见,在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各个环节,对于各项收入支出及资产负债事项及时入账,规范会计核算,不断提高部门决算信息质量。

四、请你单位根据本区部门决算批复及信息公开的要求,于收到本通知20日内在“上海青浦”门户网站、本部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



附件:2023年部门决算批复数据表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