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QA492305102025003
主动公开
青教〔2025〕89号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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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青浦区区本级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及相关财政财务制度、会计核算规定,经对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度部门决算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万元,本年支出合计 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 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24年度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收入合计 万元,本年支出合计 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 万元。
三、请你单位结合今年区审计局决算报告审计意见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各个环节,对于各项收入支出及资产负债事项及时入账,规范会计核算,不断提高部门决算信息质量。
四、请你单位按照区财政局区级部门决算信息集中公开要求,做好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2024年度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2024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202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