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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QA41401003001-2018-008

主动公开

青教〔2018〕102号

青浦区教育局

2018.08.24

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青浦区区本级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及相关财政财务制度、会计核算规定,区教育局对各单位报送的2017年度部门决算进行了审核,现进行批复,具体见附件。

请各单位结合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及第三方服务机构检查意见,在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各个环节,对于各项收入支出及资产负债事项及时入账,规范会计核算,不断提高部门决算信息质量。

请各单位根据本决算批复及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好本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公开。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