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QA41401003001-2019-006
主动公开
青教〔2019〕167号
青浦区教育局
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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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青浦区区本级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及相关财政财务制度、会计核算规定,区教育局对你单位报送的2018年度部门决算进行了审核,现进行批复,具体见附件。
请你单位结合今年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及第三方服务机构检查意见,在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各个环节,对于各项收入支出及资产负债事项及时入账,规范会计核算,不断提高部门决算信息质量。
请你单位根据本决算批复及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好本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的公开。
特此批复。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