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内设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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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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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2024.08.01
(一)办公室。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承担公文处理、 机要、保密、会务、接待、信息、安全、档案、应急、信息化、 外事、督查、政务公开、对口支援、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教育综合改革,拟订教育改革发展方案。负责重要事项综合调研和督促检查。
(二)党群科。负责做好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教育改革和发展动态,组织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教育。负责教育系统行风政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统一战线和双拥工作。负责新闻宣传与舆情 处置工作。负责牵头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等群众组织的相关工作。
(三)组织科。负责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出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干部的培养、选拔、任免、考核、奖惩、信息档案工作。负责干部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负责开展干部情况 调研。负责党建研究。负责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科级干部外出请 假审批统计和证照管理。负责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
(四)人事科。负责规划实施师资队伍建设,协调推进人事改革。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培训、工资 福利、社会保障、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协助市、区主管部门开展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负责教师资格认定。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协调处置教师失德失范、违规违纪行为。
(五)行政审批服务科,加挂法制科牌子。依照国家、本市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负责对本部门各类行政审批(许可)项目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和发证等工作。负责开展普法工作,协调指导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教育系统涉及法律问题的指导和协调,协助开展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协调教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牵头规范教育收费。负责信访、市民服务热线办理和网格化管理。协调推进教育系统的交通、生产、消防等安全工作。协助处理教育单位突发事件。组织协调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负责指导禁毒教育和应急管理。协调、指导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六)计划财务科。负责拟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学校设点布局。负责教育基本信息 统计和分析发布。负责教育系统基本建设、设施设备配置和政府 采购。负责教育经费预、决算编制,统计和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规划、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后勤改革、后勤管理 和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协调组织教育系统财会等专业人员进修和培训。负责机关财务。统筹开展学生就业帮困服务,按规定实施教育资助政策。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七)德育科。负责教育系统德育工作的综合管理,制定有关加强德育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德育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研和实践,指导德育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开展德育、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劳动教育。组织协调学生诚信教育、志愿活动等工作。牵头校外教育。负责少先队工作。
(八)基础教育科。负责管理和指导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制定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指导公办及民办学前教育的保育、教育工作和中小学的教育工作。负责基础教育科研、区本和校本课程建设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指导图书及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制 定基础教育入学、升学、考试、学籍管理等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涉外办学。负责民办学校、托育机构的审批和日常管理,指导民办教育行业组织。
(九)教育督导科,加挂综合教育科牌子。组织教育督导与评估,开展基础教育学业质量评价和监测。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事务。负责管理和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保健、艺术、科技、语言文字、国防、民防、红十字会工作。协调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艺术教育和科普活动。配合做好校外教育。监督学校饮食卫生。负责管理和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保健、艺术、科技、语言文字、国防、民防、红十字会工作。协调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艺术教育和科普活动。配合做好校外教育。监督学校饮食卫生。组织教育督导与评估,开展基础教育学业质量评价和监测。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具体事务。
(十)职业成人教育科,加挂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科牌子。管理和指导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制定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家庭教育、农村教育、老年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相关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专业设置和教育教学管理。制定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入学、升学、考试、学籍管理等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协调毕业生调配与就业指导工作。统筹管理终身教育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社区教育。负责民办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的行业指导,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其培训行为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