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高中高考新政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
QA4313044-2016-002
主动公开
青教督〔2016〕3号
青浦教育
2016.04.11
青浦区各高中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上海市教委颁发的相关配套政策要求精神,结合2016年上海市高中教育重点工作要求,青浦区教育局、青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开展2016年各高中学校工作专项督导(以下简称“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督导的目的
为了更好推进具有上海特点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应对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破除唯分数论,防止学生过度偏科,增强选择性,破除一考定终身,促进学生全面又个性发展。积极促进提高校长课程领导力,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养,以适应实施新政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需要;坚持均衡高效,缩小区域差别,促进全区高中学校特色多样、全面优质发展,同时,为各高中学校制定《上海市特色普通高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提供指导意见和依据。
二、专项督导的范围
2016年专项督导的学校范围为全区高中阶段公办学校。
三、专项督导的内容
本次“专项督导”为了了解上海市普通高中学校对高考招生综合改革的理解、落实和推进情况,并为今后进一步推进我区高中课程教学改革提供可借鉴经验做法。主要了解以学校针对高考新政采取的应对措施和方法取得成效情况,以学生的学习经历和感受为观察点,以考试学科实施教学情况为基点,采用对师生访、座谈会、问卷等形式进行督导。
(一)学校对高考新政工作的措施落实
1.学生对高考新政的9个表述理解的情况
(1)学生对高考新政的知晓情况。
(2)《纪实报告》具体内容落实情况。
2.学校对高考新政的宣传落实情况
(1)学校教师的知晓和理解程度。
(2)学生和家长的知晓和理解程度,对学校相关工作的反应情况和学校的应对措施。
3.实施高中学生学习状况
(1)实施改革的高二年级学生学习状况基本情况和问题分析,以学科实施情况案例说明问题。
(2)高考新政对高一年级学生学习状态的影响和学校的应对措施,以及需要那些方面的上级组织和教研部门的支持。
4.高中学生走班教学情况
(1)学生学科走班学习的情况:走班教学现状,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应对措施。
(2)学生学科走班教师教学情况:
a.学校教师编制情况。
b.年级学科教师配置、工作量情况。
c.教室等硬件设备资源配套情况。
d.教师走班教学情况:走班模式、课时安排、作业管理、学分管理、教师管理。
e.教师走班教学状态、存在问题情况。
5.发挥学校教育工作优势作用情况
(1)针对高考新政家校联动机制建立情况。
(2)学生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包括:志愿服务、军事训练、农村社会实践活动、国防民防、党课学习、社会调查活动,科技、艺术、体育竞赛活动。
(3)推进高中生志愿者服务(公益劳动)工作情况。
(4)本校教育推进高考新政的特色工作。
6.学生生涯辅导情况
(1)学校开展学生生涯辅导工作计划情况。
(2)学校针对学生生涯辅导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学生未来规划制定指导,生涯辅导课程资源、方法途径、指导力量、实践体验案例等。
7.学生的学习生活现状
(1)学生学习压力情况:作业量和时间、学科学习测验、考试(考试安排、试后状态)。
(2)内部学习动机:学生自我和学校教育情况。
(3)身心健康情况:睡眠状况、自主活动时间,心理感受疏导(心理咨询室工作开展情况)。
(4)师生关系情况。
(5)学生对学校认同感。
(二)实施保障
1.应对高考新政教育教学组织管理情况:
(1)包括课程建设情况。考试学科6选3选课组合情况、推进研究型课程的实施情况(学生综合评价中需填写“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学科教学的应对措施等。
(2)在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入、公示、问题处理等工作情况。重点是2014学年第二学期高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完成情况。
2.应对高考新政所需经费投入(校内、外)及使用情况。主要是绩效工资、代课等费用情况。
3.实施高考新政上级职能和教研部门工作支持情况。
4.针对高考新政激励奖励机制建立情况。
(三)学校特色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概况描述
(四)学校实施高考新政的困难和问题情况:案例说明
四、专项督导的时间安排
1.4月上旬,各学校按照本通知精神及各学校实际情况,进行本校自查工作。
2.5月4日至13日,区教育督导室组成督导组,对全区各高中进行专项督导。
3.6月底,区教育督导室将专项督导报告向各学校反馈,各学校根据报告情况开展整改工作。
五、专项督导的方法
1.本次专项督导人员由区专兼职督学、教育局中教科和教师进修学院有关人员组成。
2.本次专项督导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学校对照自查;第二阶段:区督导室组织专项督导或调研,在规定时间内,对全区各高中学校进行专项督导或调研。
3.本次专项督导将综合采取以下方式:一是个别访谈(访谈对象包括学生、教师、学校领导和家长)。二是召开座谈会。三是问卷调查。四是走访社区。五是查看《学校高考新政实施方案》或《学校高考新政工作落实计划》等有关的各种资料。
六、专项督导的要求
1.按照《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本通知精神,各学校责任督学在教育督导室指导下,自行组织对本学校的专项督导自查,根据本学校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相关的自查工作。
2.专项督导工作人员要如实收集学校各方面关于高中高考新政工作的意见,认真了解并及时总结各学校好的做法和经验,注重收集学校高考新政工作落实的真实情况。
3.形成《2016年青浦区高中学校高考新政工作落实专项督导报告书》。在专项督导报告书中应写明对被督导学校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4.向区政府上报高中学校高考新政工作落实督导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