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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青浦区中小学发展性教育综合督导评价结果的通知(含附件:督导意见书)

主动公开

青教督〔2024〕1号

2024.01.20

本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青浦区中小学发展性教育综合督导评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青浦区教育局、青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青浦区实验中学等13所中小学校开展了发展性教育综合督导评价,撰写了督导意见书。根据“方案”中评价原则第5条“年度考核与发展性教育综合督导评价相结合”要求,按综合评价得分,按照“方案”的有关规定,认定其相应的中小学发展性教育综合督导评价等级。

接受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价的13所中小学校等级认定如下:

序号

学校

等级

1

青浦区实验中学

优质示范

2

青浦瀚文小学

优质示范

3

上海市朱家角中学

示范

4

青浦区初等职业技术学校

示范

5

青浦区御澜湾学校

示范

6

青浦区逸夫小学

示范

7

青浦区华新中学

示范

8

青浦区东方中学

示范

9

上海政法学院附属青浦东门小学

示范

10

青浦区珠溪中学

示范

11

青浦区颜安中学

优质规范

12

青浦区重固中学

优质规范

13

青浦区协和双语学校

规范

教育局将对获得“优质规范”及以上等级的学校予以适当奖励。

学校在收到督导意见书后,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并根据督导意见书所提出的发展建议,制定整改方案,于2024年2月28日之前上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希望各中小学校在此次督导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内涵发展的思考以及“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认真落实各项发展措施,形成学校可持续发展机制,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质量。


附件:关于对上海市青浦区实验中学等13所学校发展性  教育综合督导评价的意见书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