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青浦区未成年人暑期工作的通知
QA4308029-2016-001
主动公开
青教德〔2016〕9号
青浦区教育局
2016.06.23
各中小学、中职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广泛发动未成年人在暑期中积极参与各类实践体验活动,激发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的情怀,提升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有益”的暑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主题
与美德同行,享快乐暑期
二、工作重点
以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契机,以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为重点,以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出发点,结合“绿色青浦、上善之城”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内涵丰富、吸引力强的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走进社会,在实践体验中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 踏上红色征途,培育爱国情怀
持续开展“少年传承中华美德”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2016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组织参与好“小小百家讲坛”、“墨香书法展示”、“寻访红色足迹”、“歌唱祖国”等系列活动,努力营造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在读、讲、写、走、唱中提升文化自信和爱国情感。结合“绿色青浦、上善之城”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积极挖掘区域教育资源,建设乡土教育课程,弘扬民族精神,培育爱国情怀。
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活动。围绕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的主题,在青少年中组织开展重走长征路;走访老红军、聆听长征故事;开展“弘扬长征精神”读书荐书活动;组织红色小故事演讲比赛;观摩弘扬长征精神的优秀影片;举办长征组歌主题教育活动等,引导中小学生学习、了解中国近代史特别是中国革命史和中国共产党历史,加深对革命精神的感悟,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同时要将爱国主义教育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与9月份“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相结合,整体设计,精心实施,充分利用开学典礼等途径,引导广大学生铭记历史,树立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发奋学习、不懈奋斗的志向。
2. 畅游实践乐园,体验快乐公益
要引导学生走进校外教育活动场所,特别是以歌颂党的丰功伟绩为主的纪念地以及反映优秀文化传统为主的博物馆、公共文化设施和上海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等,通过参观考察、课题研究、志愿服务(公益劳动)、技能实训、军政训练、文艺演出等体验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爱国情感和人文素养。
要进一步推进高中学生的公益劳动、志愿服务和社会调查,依托相关电子平台,真实记录和积累学生暑期实践活动经历,鼓励倡导学生参加符合自身特点的志愿服务活动,传播文明理念,倡导团结互助精神,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的实践育人和文化育人功能。引导小学、初中学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动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践行雷锋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
结合《青浦区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版图》,充分利用区域优质教育资源,持续开展有学校特色的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家长带领未成年人走进校外教育活动场所,发挥“三公里文化服务圈”效应。充分发挥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体育场馆,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学校少年宫、学生社区实践指导站等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艺术教育基地、职业体验基地、农村社会实践基地以及其它创新实践基地的作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实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 践行绿色生活,促进健康成长。
要继续做好学校各类活动设施、场馆在暑期向未成年人开放的工作,鼓励未成年人走出家门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增强身体素质。
要重点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对自然灾害、防范校园伤害等方面教育。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及互联网安全教育平台,开展“自救自护”培训,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公益活动”、“新沪杯”法律知识竞赛,做好预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提示30条》的发放、宣传工作,帮助未成年人提高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相应的能力。通过印发《告家长书》、组织参加“家长学校”等多种形式,指导家长掌握家庭教育技巧,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
要切实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依托区学生心理发展辅导中心、“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热线,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预防与干预工作。要对未成年人开展文明上网教育,培养良好的上网习惯,自觉抵制和远离网络有害身心发展的内容。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健全育人网络
要进一步完善暑期工作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暑期工作的规划、指导、管理和检查。各相关单位、学校要建立暑期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横向衔结、纵向贯通的暑期工作管理网络,加强交流合作,强化过程管理,完善暑期工作运行机制。
2. 协同创新,凸显育人特色
各单位要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结合他们的认知特点,贴近他们的实际生活,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围绕暑期工作主题,协同合作、创新设计、精心组织,培育未成年人喜爱的活动品牌,切实加强暑期活动的实效性。
要加强区域内的高校、企业、社会场馆等优质教育资源的整合,进一步推进各类公益性活动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力度,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建立服务公示制度,为未成年人参加暑期活动搭建平台。认真做好“爱心暑托班”政府实事项目,为小学生提供公益性暑期看护服务,解决家长后顾之忧。
要进一步加强暑期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广泛吸纳学校教师、家长、“五老”队伍、青少年事务社工、社区居民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等各方人员参与,为中小学生暑期活动开展提供队伍保障。
3. 加强监管,优化育人环境
要进一步净化优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大社会治安防范力度。重点加强网络、荧屏声屏、出版物市场监管,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游艺娱乐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管,规范未成年人娱乐服务,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介、新媒体等途径,加大对未成年人暑期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家长、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参与度,扩大暑期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面,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完善暑期工作表彰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暑期工作,精心培育暑期优秀活动项目,不断提高暑期工作水平。
4.及时上报工作情况,保持信息通畅
严格执行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制度,并落实专人确保每周上传一次学校暑期工作简报;做好暑期工作计划、总结工作,各校暑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分别在6月29日和8月19日前提交至德育科。区教育局将以此为重要依据组织开展2016年青浦区未成年人暑期优秀活动项目评选(具体要求见附件)。
附件:
2016年青浦区未成年人暑期优秀活动项目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通过完善激励机制,加强典型示范,推进各学校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活动项目和工作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本区未成年人暑期工作水平。
二、评选项目名称和条件
评选项目名称:2016年青浦区未成年人暑期优秀活动项目。
参评项目条件:能够充分利用区域优质教育资源,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精心策划,组织实施,有助于培养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具有一定独特性、实效性、影响面的,受到师生、家长、社会好评的暑期活动项目。
各单位要根据上述条件,做好未成年人暑期工作优秀活动项目的申报评选工作。原则上每校最多申报1个项目,以前曾经获得过“暑期优秀活动项目”称号的项目不再参评。
三、评选材料报送办法
各校将《2016年青浦区未成年人暑期工作优秀活动项目申报表》电子稿及书面稿(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于8月19日(星期五)前报区教育局德育科。
四、评选表彰
9月,区教育局将组织评审并总结表彰。
联系人:夏春花; 电话:69713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