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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青浦区“上善小达人(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QA4308051-2017-005

主动公开

青教德〔2017〕4号

青浦区教育局

2017.05.02

 

各中小学、中职校: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深化“两纲”教育实践,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培育推出一批未成年人中的道德模范人物,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青浦区教育局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青浦区 “上善小达人(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区18周岁以下的中小学、中职校学生。

二、奖项设置和评选标准

(一)评选奖项和名额

活动设“自立自强”、“自尊自爱”、“明礼诚信”、“正直勇敢”、“勤劳节俭”、“尊老爱幼”、“尊师爱学”、“乐于助人”、“尊重自然”、“敬业奉献”十个奖项类别,每个奖项各表彰2人。其中包括青浦区中小学生十佳“上善小达人(美德少年)”、青浦区中小学生十优“上善小达人(美德少年)”,合计20名。

(二)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自尊自信,遵纪守法,学习勤奋,综合素质良好。

具体标准:在以下若干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示范性和一定影响力。具体是:

1.自立自强奖:有较强的独立意识,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有较强的意志力,面对困难能够坚强面对;有较强的与人交往能力和沟通能力。

2.自尊自爱奖:有较强的上进心和拼搏意识;有明确的人生理想和目标;有较强的自尊心,尊重关爱生命;尊重自己和他人,珍惜劳动成果。

3.明礼诚信奖:举止文明,言行恰当;注重诚信;言行大方真诚,谦虚自律;能勇于承认和正确对待错误。

4.正直勇敢奖:有较强是非观念,品行正直;敢于承担责任,勇于批评、制止不当事件。

5.勤劳节俭奖:在学习和社会实践中,勤奋努力,积极向上;有较强节俭意识,珍惜自然资源和劳动成果;具有合理的理财和资源再利用观念,务实节约,不追求虚荣。

6.尊老爱幼奖:有较强的感恩心,将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融入自身道德实践;能主动做力所能及事情,尊重、帮助身边老人和孩子。

7.尊师爱学奖:有较强的尊敬老师观念,并融入学习、生活的具体实践中;热爱学习,在学习技艺上能不断追求进步。

8.乐于助人奖:有较强的助人精神,善于发现并用恰当方式帮助他人;在助人过程中体验快乐,能长期坚持。

9.敬业奉献奖:有较强的职业启蒙、规划意识,能够科学规划未来职业生涯发展;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工作,勇于承担自身岗位职责;尊重劳动,在社会实践中能无私奉献。

10.尊重自然奖:有较强的环保意识,爱护自然,节约资源;积极参加户外运动,宣传环保知识,通过实践行动践行环保理念。

三、评选程序

(一)校级推选

学校要开展校级的十佳“上善小达人(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并将获奖学生的推荐表等相关材料(见附件)纸质稿(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三份)、电子稿交区教育局德育科,参加区级评审。

截止时间: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

(二)区级评审

区教育局将组织评审,确定青浦区中小学生十佳“上善小达人(美德少年)”和青浦区中小学生十优“上善小达人(美德少年)”名单。

获评名单公示一个星期,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无异议后,正式公布获奖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树立榜样、加强宣传

各学校要将评选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常规工作中,大力宣传“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基本道德规范,充分挖掘学生感人事迹,发挥评选活动的激励推动作用,使评选过程成为弘扬真善美、强化育人作用的过程,促进学生道德水平不断提高。

(二)加强实践、引导体验、激发情感

评选活动要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引导学生在亲身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参加社会实践中,寻找身边同龄人的道德实践典型事例,使评选出的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可信、可亲、可敬、可学,激发学生学习同龄人优秀事迹的真实情感和内在动力。

(三)规范操作、严格程序、公平公正

评选活动要充分尊重学生的民主权利,做到公平公正,评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公开,真正评选出未成年人中的道德模范人物。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