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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青浦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校评估结果的通知

QA4308028-2018-002

主动公开

青教〔2018〕7号

青浦区教育局

2018.01.12

各中小学、中职校: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加强和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贯彻《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通知》(教基一〔2012〕15号)《上海市学校德育“十三五”规划》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学生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5)》的实施,培养师生自尊自信、健全人格、理性平和、自我管理、积极向上、珍爱生命的心理素养,建立青浦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促进本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内涵发展,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评估和“青浦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校”评估的通知》要求,经评估,以下三所学校为青浦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校:

青浦区初等职业技术学校、青浦豫英小学、青浦区实验中学。

希望以上学校进一步创新机制,优化管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内涵发展,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努力争创上海市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