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劳模精神进校园”系列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QA4308027-2015-007
主动公开
青教德〔2015〕8号
青浦教育
2015.07.16
各中小学、中职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总工会、教育部《关于开展“劳模进校园”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让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在校园蔚然成风,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小落细落实,现将《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劳模精神进校园”系列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组织劳模讲师团校园巡讲活动。学校要邀请不同行业、类型劳模走进校园,讲述发生在劳模身上的精彩故事,用劳模的亲身经历,现身说法感召引领学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具象化,使广大学生可知、易感、能学。
2.参加劳模育人实践基地活动。学校可与基地结对,组织学生在基地进行社会实践、专业实习等活动,坚定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理念。
3.推进劳模精神进课堂。把劳模精神融入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发挥劳模读物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网站等学生公共学习场所的传播作用,用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引导学生、启迪学生、鼓舞学生。
4.组织开展“走近劳模”系列活动。以劳模精神为引领,开展“走进劳模”系列活动。组织学生采访劳模,整理编纂劳模口述史,讲述劳模的成才故事和亲身经历,用真情真事真话感染感动感化青少年学生;组织学生开展“劳模伴我成长”、“我心中的劳模”等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提炼贴近青少年的小故事、小画报、小文艺、小动画,让劳模形象生活化,增强互动性,增强青少年对劳模的认同感和亲近度;建立学生志愿者劳模服务队,组织学生开展关心劳模志愿服务活动。
5.认真组织,确保实效。积极邀请劳模先进走进校园,将活动有机融入学校德育工作体系。要充分运用广播、校报、宣传橱窗、易班等多种渠道,向广大青少年学生大力宣传劳模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宣传活动的积极意义、有效做法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开展“劳模精神进校园”系列活动的良好氛围,让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蔚然成风。
阶段性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劳模精神进校园”系列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