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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小手牵大手 你我文明行”青浦区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未成年人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QA4308027-2015-011

主动公开

青教德〔2015〕12号

青浦教育

2015.10.23

各中小学、中职校:

根据青浦区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的具体工作安排,在开展第一阶段创城宣传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第二阶段宣传工作,营造创城的浓郁氛围。

一、活动要求

各校根据“小手牵大手 你我文明行”青浦区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未成年人主题教育活动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行车抛物、高空抛物、宠物扰邻”三项文明陋习整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青浦市民文明“十不”规范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养。

二、时间节点和宣传重点

按照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的总体要求,第二阶段宣传工作从201510月份起至20163月。其中,10-11月为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月。

宣传重点为:创建第二轮上海市文明城区、城市新形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青浦市民文明“十不”规范、市民居住“十不”规范、“行车不抛物”、“车辆不乱停”、“高空不抛物”、“宠物不扰邻”、“楼道不堆物”。

三、宣传口号

1.创建文明城区口号:

1)绿色青浦、上善之城,同创共建第二轮上海市文明城区!

2)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家庭,建文明城区!

3)美丽青浦是我家,扮美青浦我先行!

4)文明窗口我承诺,满意青浦靠服务!

5)乐游青浦一路文明,文明旅游一身快乐!

2.青浦新形象口号:绿色青浦,上善之城

3.青浦市民文明“十不”规范:

车辆不乱停,道路畅通行;路口不抢行,车让人先请;

马路不乱穿,太平更安全;行车不抛物,文明伴路途;

守序不插队,榜样人跟随;用餐不喧哗,节俭人人夸;

自觉不吸烟,健康每一天;高空不抛物,邻里共和睦;

楼道不堆物,方便大家路;宠物不扰邻,生活共安宁。

4.文明居住“十不”行为规范:违法建筑不搭建;房屋外借不群租;居住用房不经营;房屋结构不损坏;公共楼道不占用;身居高处不抛物;饲养宠物不扰邻;生活垃圾不乱丢;公用缴费不拖欠;公众娱乐不扰民。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