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室学员招收及培训工作的通知
QA4308027-2016-004
主动公开
青教德〔2016〕4号
青浦教育
2016.03.24
各中小学、中职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教基一〔2009〕12号)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德〔2007〕17号)精神,推进全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发展,提高班主任育人水平,构筑本区班主任队伍的人才高地,成立“青浦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名单见附件1),现面向全区中小学、中职校招收学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及条件
1.班主任工作年限5年以内,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在岗班主任。
2.爱岗敬业,作风正派,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一定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3.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积极参与校级或区级课题研究,相关经验和研究成果有过交流或发表。
二、招收方式
坚持学校推荐与区审核、工作室选拔相结合的原则,各学校向每个工作室推荐的培养对象不超过2人(包括主持人所在学校)。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确保学员招收工作的透明度。
三、招收人数及培训时间
招收人数:每个工作室招收学员10——15人。
培训时间:2016年4月—2017年12月。
四、招收工作流程
1.2016年3月31日前,学校将推荐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表和纸质稿(一式三份)报送相应工作室,主持人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见附件1。
2.2016年4月10日前,工作室完成对学校推荐报名的学员进行材料评审和面试。
3.2016年4月11日,各工作室将报名学员材料和拟录取的学员名单汇总表反馈至区教育局德育科,联系人:夏春花,联系电话:69713674,电子邮箱:shqpdyk@163.com。
4.2016年4月中旬,由青浦区教育信息网公示录取结果。
5.2016年4月底,举行班主任工作室启动仪式,培训正式开始。
五、培训安排与学分认定
培训时间一般每月安排2个半天,采取工作日和双休日相结合的方式。
培训总课时为128课时,并纳入教师培训系列,计12个学分,由区教师进修学院予以确认,并颁发相应的结业证书;同时以10%的比例评出优秀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附件:1. 青浦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室情况介绍
2. 青浦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室学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