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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评选上海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优秀班主任和“十佳”班主任的通知》的通知

QA4308027-2016-008

主动公开

青教德〔2016〕8号

青浦教育

2016.05.06

各中小学、中职校:

现将《关于评选上海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优秀班主任和“十佳”班主任的通知》(沪教奖基〔201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区教育局将依据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学校依据评选标准和条件,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互荐相结合的形式,确定申报人选,每校可推荐1名,申报材料包括《上海市优秀班主任申报表》、特色经验总结(3000字以内)。如申报上海市“十佳”班主任,另需报送事迹光盘(68分钟,能体现本人建班育人特色的成功案例)。申报材料于513日前交送至区教育局德育科。

2.区教育局依据文件精神,组织区级初评工作,确定候选人,并在青浦教育网公示一周。

3.区教育局于5月底将候选人名单报送市评选工作小组。

4.各中职校依据文件要求于5月中旬将相关材料报送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会。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评选上海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优秀班主任和“十佳”班主任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