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QA4308027-2016-012
主动公开
青教德〔2016〕11号
青浦区教育局
2016.06.30
各中小学、中职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53号)要求,2016年深入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组织,有序推进。各学校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重视并做好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引导中小学生广泛参与,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并于9月12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稿报区教育局德育科。
2.注重导向,严格把关。各学校要严格把关,确保学生作品能够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做到作品主题鲜明,思想观点正确,内容健康向上。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精心设计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了解中国历史和国情,促进广大中小学生深入理解中华传统美德的精神和内涵。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等渠道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大力宣传开展系列教育活动的过程、经验和成果,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共同营造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4.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各学校要加强安全防范,制定活动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落实安全措施,在活动开始前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附件:关于开展2016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53号)
http://cms.qpedu.cn/wcm.files/upload/CMSxqpedu/201611/20161108043904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