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青浦区第二期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名单的通知
QA4308027-2018-013
主动公开
青教〔2018〕75号
青浦区教育局
2018.07.11
各中小学、中职校:
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基教一〔2009〕1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德〔2007〕1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期“青浦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室”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推荐,区级综评、局长办公会审议,遴选出以下5位老师为青浦区第二期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
东方中学 刘梅 实验小学 王芳
逸夫小学 于淼 瀚文小学 洪琼
青浦一中 周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