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QA4314046-2015-001
主动公开
青教〔2015〕31号
青浦教育
2015.06.15
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市、区防汛工作会议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本区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本区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防汛防台责任制。本区教育系统各单位要按照区政府总体部署,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意识,进一步完善各项防汛措施,切实落实各级防汛责任制,确保防汛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各环节、落实的工作全过程。各单位要根据《2015年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做好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突出做好人员撤离转移、后勤应急保障、学生生活区以及校内道路积水排除等内容的预案编制,中小学校应进一步完善红色预警发布后停课、停工等应急处置工作。落实防汛物资准备工作,认真开展防汛防台师生员工避险自救和应急演练,提高防汛工作联动性和协调性。
二、认真组织开展防汛隐患排查整改。以“责任落实、全面排查、消除隐患、保障安全”为目标,进一步排查防汛薄弱环节,重点排查防汛防台制度建设情况、重点区域安全防范准备情况以及应急抢险设施、设备保障情况。各单位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综合考虑。
三、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好汛期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要严格执行专人防汛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预警后领导进岗到位制度和领导汛期外出请假制度。要密切关注汛情和预警信息,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如发生险情、灾情和人员伤亡事故,一经核实应及时向防汛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严格执行首报、续报和终报制度,防止重要信息迟报、漏报、误报和瞒报。本单位有在建工地或入驻服务机构,也要及时督促提醒相关单位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相互信息传递,确保防汛防台工作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