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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QA4314047-2020-001

主动公开

沪教委后〔2020〕5号

2020.06.22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本市正式进入汛期,根据《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防汛防台各项措施的通知》(沪汛办〔2020〕2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学校防汛抗旱防台风汛前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上海市防汛指挥部扩大会议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20年本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克服麻痹、提高站位,认清严峻形势

根据市气象局对本市今年汛期气候趋势预测情况,今年汛期将呈现降水总量略多,影响台风强度偏强且北上路径的概率增大,对流性天气强度偏强,沿江沿海潮位偏高,气候状况总体偏差,防汛防台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各单位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论述和防汛抗洪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点领域防汛防台风险,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强化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全力确保本市教育系统安全度汛,为“六稳”“六保”工作大局提供安全保障。

二、夯实责任、加强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各单位要加强防汛防台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类防汛责任制,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要对标市、区防汛部门工作要求,做到防汛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不留死角、不留缺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相互协调配合,真正形成步调一致、行动统一的大防汛格局,共同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市教委将加强督查检查,并将督查检查工作贯穿于防汛防台工作全过程,督促各级责任人全面履职尽责,对工作不到位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聚焦重点、充分准备,提升防范水平

各单位必要高度重视,对照以往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梳理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和销项;要对照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做好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特别要细化明确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人员撤离转移、后勤应急保障、校内积水排除、建筑工地安全等关键环节的专项应急处置,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中小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活动主办方及活动场所预案还应充分考虑红色预警发布后停课、停工等应急处置工作;要依据上海市学校防汛防台物资储备定额标准储备防汛应急物资,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开展专门的防汛安全教育、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与逃生演练活动,把防汛防台安全知识列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密切关注汛情和预警信息,细化师生员工转移避险方案与安置预案,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转移安置工作,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

四、强化职守、规范报送,落实值班制度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好汛期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专人防汛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预警后领导进岗到位制度和领导汛期外出请假制度。要密切关注汛情和预警信息,确保通信畅通,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发生险情、灾情和人员伤亡事故,应及时向防汛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严格执行“首报、续报和终报”制度,防止重要信息迟报、漏报、误报和瞒报,提高信息报送的规范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市教委将对部分高校、区教育局和直属单位开展汛期安全专项督查。请各单位于6月30日(星期二)前将防汛责任人情况表填报后传真至市教委学校后勤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