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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A4314045-2018-001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教〔2017〕59号
发文日期: 2017-10-24 09:55:37
公开主体: 青浦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17.10.24
青浦区校产管理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本单位汉江牌小货车核销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按照区财政有关要求办理该资产核销手续。今后,务必进一步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规范保管和处置程序。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