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9年青浦区学校体育 先进单位、优秀体育社团(运动队) 评选的通知
QA4310034-2019-002
主动公开
青教〔2019〕197号
青浦区教育局
2019.10.09
各中小学校、中职校:
为积极传播“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提升我区学校体育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广大体育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发挥优秀教师示范引领作用,经教育局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2019年青浦区学校体育先进单位、优秀体育社团(运动队)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本区各中小学校(含中职校)、体育社团(运动队)
二、评选条件
(一)学校体育先进单位
1.领导重视学校体育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有专人负责学校体育工作,针对学校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并认真落实。
2.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及活动方案,认真执行上海市学校体育“小学兴趣化、初中多样化、高中专项化”课程改革,开足开齐《体育与健身》课程,积极开展课外体育活动,效果显著,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体育赛事并取得较好成绩。
3.严格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积极开发内容丰富、适合学生身心特点的学校体育校本课程和阳光体育项目。积极参与区级、市级以及国内外学生体育比赛或活动(由国家教育部、市教委、区教育局组织或由教育部门认可的赛事及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4.学校体育经费使用合理,在体育设施、器材建设等方面有经费保障,为学校开展体育活动提供保证,课余训练、竞赛等活动经费逐年增加。
5.重视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妥善解决教师待遇问题,对工作成绩有公正、全面的评价,在表彰奖励、职称评定、绩效考评等方面,能充分考虑到体育学科的特点,做到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对待。
6.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教科研成绩突出,在区内有一定影响力。
7.认真组织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并按时保质完成数据上报工作,且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保持或逐年提升。
8.积极承接区级学校体育工作任务,如承办相关比赛或活动、承担相关课题任务等。
(二)优秀体育社团(运动队)
1.学校制定《学生社团(运动队)管理办法》及《社团(运动队)活动考评细则》,每学年对社团(运动队)进行考评;社团(运动队)在学校的统筹安排和学校社团(运动队)管理机构的指导下自主开展活动;社团(运动队)活动工作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和教师绩效考核。
2.有社团(运动队)名称;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具备必要的物质条件保障;有一定数量的成员,相对固定的核心成员不少于10人;社团(运动队)有固定的再编在岗教师担任指导教师,由第三方参与(少体校教练参与除外)的社团(运动队)原则上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教师对学生社团实施有效指导,经常性地参加社团活动。
3.社团(运动队)有明确的《章程》,能够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社团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团规模适度,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分工明确,成员相对稳定,凝聚力强,内部运行状况良好。
4.坚持定期开展活动,可以在校内,也可以在校外,每学期不少于3次。
5.社团(运动队)有工作计划、活动记录、活动过程小结、活动图片、年度总结和学校考核记录等较为完善的文字和音像档案。
6.社团(运动队)活动有独创性,主题鲜明,富于特色,能体现所在学校及学生社团(运动队)的特色和风采;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学生参与活动策划、开展、总结等环节,不断提高社团(运动队)成员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在学生中具有较大吸引力,在校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和知名度,为繁荣校园文化起到积极引导作用。
三、评选办法
(一)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办法:评比工作按评比条件组织实施。
(二)优秀体育社团(运动队) 评选办法:学校自行推荐,每校推荐一个社团(运动队),由第三方组织开展的社团(运动队)不在评选范围内。
(三)推荐的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体育社团(运动队)由各校对照评比条件组织评比推荐,广泛征求学校教职工意见,经学校班子讨论通过后申报。被推荐单位、社团(运动队)认真填写推荐表,先进事迹要求事迹突出,内容详实,文字2000字。
(四)区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书面评审,讨论确定2017-2019年青浦区学校体育先进单位、优秀体育社团(运动队)名单,并在青浦教育网上公示。
四、评比工作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成立推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学校将2017-2019年青浦区学校体育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1)、优秀体育社团(运动队)申报表(附件2)加盖学校公章并校长签字(一式三份),会同证明材料(一份)于2019年10月31日前上报教育局综合教育科。
附件:1.2017-2019年青浦区学校体育先进单位申报表
表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