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QA4306020-2015-007
主动公开
青教人〔2015〕12号
青浦教育
2015.06.25
各教育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市、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积极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经研究决定,成立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一)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印国荣 程卫国
副组长:王海青 黄海忠 姚金生 王良 庄惠元 江雪元 姜 虹
组 员:(按姓氏笔划排列)
关景双 伍志文 沈莲娟 张锦坤 周敏华 姚 敏 钱 铮 陶 晨 程建华 薛留根
(二)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人事科。区教育局人事科科长周敏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教师进修学院教务处主任朱郁华兼任常务副主任,区教育局人事科副科长浦青峰、区教师进修学院教务处副主任杨莲君兼任副主任。
今后,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其岗位的人员自然接替。
二、工作职责
(一)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统筹规划本区教师专业发展各项工作,制定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工作相关政策,建立教师专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形成全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管理体制和组织协调机制。
2.把握本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着力点,研究确定各级各类教师专业发展项目,编制各级各类教师专业发展的经费预算,加强教师队伍综合素养、育人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建设,促进各级各类教师专业发展。
3.提出本区各级各类教师教育的目标与要求,充分发挥区教师进修学院的作用,编制本区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组织编制教师培训课程指南与活动方案,开展教师培训工作。
4.充分协调区内外优质教师研修资源,努力形成富有青浦“行动教育”特色的规范、科学、有效的教师职后培养培训体系。
5.探索与教师专业发展相关的人事制度改革和政策制定工作,对本区实施市教师资格和注册制度、职务聘任制度、评价考核制度和工资制度等政策予以指导。
(二)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目标与需求具体落实日常事务工作。
自本文印发后,《青浦区教育局关于调整青浦区教育局“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青教人〔2007〕9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