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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教育局关于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

QA4306020-2018-004

主动公开

青教〔2018〕99号

青浦区教育局

2018.08.17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准确把握新时代基础教育人才培养的战略要求,构建基础教育名优教师梯队,为全面深化青浦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青浦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现就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培养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精准对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决策部署,遵循教育人才成长发展规律,对接第四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的要求,搭建名优教师成长发展平台,完善名优教师梯级培养机制,努力打造一支理想信念坚定、师德师风高尚、教学能力过硬、发展潜能强劲、引领作用明显的名优教师队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与知名度、能够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领军教师和教育家型教师,促进其在推进青浦教育走向高位均衡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高端培育和梯队建设相结合

根据各类名优教师的学习需求和发展目标,分层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加强高端人才培养,造就一批教育家型教师,同时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强名优梯队建设,做好高端人才储备,为各类名优教师提供优质发展平台,实施分层培养,有效助推各类名优教师在专业发展上更上一层。

(二)坚持全面提升与个性发展相结合

以“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为要求,统领名优教师成长发展,细化落实到名优教师的引导激励、岗位实践、过程培养,助力名优教师综合素养提升,助推名优教师全面发展,同时加强个性化培养,通过诊断名优教师成长发展的优势方向,指导名优教师制定个性化发展目标,提供个性化发展专业支持,搭建专业特长展示平台等,帮助名优教师实现个性发展。

(三)坚持任务引领和团队发展相结合

聚焦解决本区基础教育实践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聚焦学科德育与全员全程育人的关键问题,以课题研究和项目实践为载体,坚持名优教师个人学习、研究和实践与团队成员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和共同发展结合,在实践中加强研究,在任务中接受挑战,在团队中实现发展。

(四)坚持能力提升与作用发挥相结合

注重名优教师学科教学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的提升,关注名优教师的作用发挥,引导名优教师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同时,增强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识,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教学展示、教研指导、专题讲座、带教青年教师、赴农村学校讲学、教育志愿服务等方式,辐射带动区域基础教育质量提升。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名优教师评选机制,在各校校级骨干教师评选的基础上,选拔300名左右区教学能手、300名左右区示范教师、100名左右区学科带头人。在此基础上,对接市第四期“双名工程”,搭建本区“校骨干教师—区教学能手—区示范教师—区学科带头人—市特级教师”的名优教师梯队培养平台,引导和激励名优教师不断进取、进阶发展,形成高层次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争取到2021年基本实现每所学校都有一名领军教师,培养造就一定数量的具有较大影响力与知名度、能够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教育家型教师。

四、主要举措

(一)实施领航计划

“领航计划”主要指向对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和原“双名工程”优秀学员的培养,以资深专家、高校教授为导师团成员,采取“导师团”培养制。通过组建“高端教师领航班”,采取导师团指导、重大课题攻关、高端学术交流、名校研修考察、学术思想报告会、对口地区讲学、社会公益讲座、教育专著出版以及进驻“强校工程”实验校开展示范引领等方式,促进高端教师进一步凝练教育思想、提升教育教学创新能力,形成鲜明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模式,研发具有影响力的学术成果,并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领域发挥领航作用,成为具有独特的教育教学思想、强烈的社会责任担当、在上海乃至全国有影响力与知名度的教育家型教师。

(二)实施拔尖计划

“拔尖计划”主要指向对区学科领军人才后备人选和区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区学科领军人才后备人选的培养,以上海市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和基础教育学科专家为导师,采取“导师团”培养制。区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以本区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为主持人,采取主持人领衔制。每个工作室自行组建专家团队(每个团队至多配备3位专家),招募志同道合的学科带头人(10人以内)构建学习研究共同体(“学科领军人才后备人选研修班”“特级教师工作室”),采用重点课题攻关、导师个性化指导、教学成果提炼、名校观摩学习、交流辐射引领、进驻“强校工程”实验校开展示范引领以及与“强校工程”实验校结对等方式,实现教育教学实践中瓶颈问题的有效解决,形成具有实践应用与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并促进团队成员形成成熟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思想,在“强校工程”实验校建设中发挥思想引领和实践示范作用,发展成为青浦乃至上海教育教学改革的引领者,为其进一步成为区域有影响力的教师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施种子计划

“种子计划”主要指向对区示范教师、教学能手和“强校工程”实验校中40周岁以下有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种子计划”采取项目研究制,原则上由1位区学科带头人领衔、510位志同道合的、至少来自3所学校的区示范教师或教学能手或“强校工程”实验校入选“种子计划”的青年骨干教师组成学习研究团队(含学科教师研修基地团队)。每个团队可聘请同领域资深专家和教授各1人为顾问。通过项目研究、任务引领、教学展示等互助成长方式,促进研究团队聚焦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关键问题并形成具有实践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促进团队成员提升教学实践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在区域教学改革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成为师德师风高尚、学科素养扎实、教学能力突出、引领作用明显的领军教师。

五、组织与管理

(一)完善名优教师评选机制。制定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评选工作方案,组织第六届名优教师评选。校级骨干教师由学校组织评选,区名优教师由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各类名优教师的评选都严格根据评选条件、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切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健全名优教师培养体系。建立以“领航计划”为龙头,覆盖各层次名优教师培养序列,形成“校骨干教师—区教学能手—区示范教师—区学科带头人—市特级教师”金字塔型的名优教师梯队培养体系。“领航计划”、“拔尖计划”、“种子计划”由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区教师进修学院组织实施。

(三)加强名优教师履职管理。规划、架构区校共同管理的名优教师履职管理平台,为名优教师进行自我管理、知识管理和成果展示提供新平台,为学校和业务部门开展名优教师的履职考核、过程评估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全面、精确的数据依据。区教师进修学院负责区名优教师履职管理,学校负责校骨干教师履职管理。

(四)完善名优教师履职考核管理。对区名优教师的履职考核,实行每学年考核二次,一次为学期考核,另一次为学年度考核。学科带头人实施区校两级考核,示范教师和教学能手主要由学校考核,考核结果报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实行名优教师动态管理。各层次名优教师要履行好工作职责,完成好履职任务,对任期内考核优秀的名优教师给予表彰。履职考核不合格或不在原评教学岗位上或离开青浦区教育系统等,不再享受名优教师荣誉与待遇。

六、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名优教师培养工程的政策制定、机制建设和经费保障。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名优教师培养工作的组织实施、沟通协调、检查指导。区教师进修学院全面负责名优教师培养工程三个培养方案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和评估指导。区名优教师培养与管理办公室要认真落实培养计划,做好名优教师履职考核和日常管理,指导学校对名优教师的培养、使用与管理。学校要建立名优教师培养管理工作小组,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选拔培养名优教师的实施办法,做好名优教师选拔与培养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二)经费保障

将名优教师培养工程项目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证。对投入的经费实行专项管理,用于名优教师高层次研修、学术专著出版等,确保名优教师培养计划、履职任务落实到位。名优教师所在学校也要列支专项经费用于本校名优教师的培养。严格专项经费管理,规范经费使用,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审核工作,充分发挥专项经费的效益。

附件: 1. 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评选工作方案

           2. 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履职管理办法

           3. 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