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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秋季过渡人员、国考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青浦)公告

QA4306017-2014-001

主动公开

青浦教育

2014.08.29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现将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情况告知如下,请认真阅读以免贻误。  

一、报名受理  

1.本区报名受理对象  

⑴过渡人员  

本区持有由上海市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教育方法概论》三门课程考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非师范毕业过渡人员,过渡人员需参加面试。  

⑵国考人员  

本区持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国考人员。  

    网上报名时间:9月1日□9月10日  

2.其他人员  

本区申请高中以上(含高中、中等)教师资格的人员,持党校学历证书、军校学历证书、港澳台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所有非全日制学历证书及2000年以前毕业(含2000年)的所有学历证书申请的申请人员,均在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受理点申请认定。  

二、面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  

过渡人员面试由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