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3年青浦区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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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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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各学校、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的通知》(市监竞争发〔2023〕73号)和本市“双减”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教育乱收费治理,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结合本区工作实际,现告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实施方案》(沪市监垄价〔2023〕431号)通知中相关的工作要求,请认真落实自查和整改工作。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要求,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进一步强化教育乱收费治理,规范本区教育收费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范围
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范围为2021年秋季学期以来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收费行为,重大事项可向前追溯。
三、自查自纠和抽查检查重点
1、未按规定执行教育收费公示的行为。重点抽查检查学校和培训机构收费公示情况。依法查处学校和培训机构未按规定在醒目位置、招生简章、入学通知书上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行为。
2、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为。重点检查学校收取学费、住宿费等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情况。严肃查处学校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捆绑收费等行为。
3、是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行为。重点检查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相关规定情况。严厉查处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开展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并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违规自立项目收费行为。
4、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违反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的通知》(沪发改价调〔2021〕46号),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关于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发改价调〔2021〕47号)要求的收费行为。严肃处理校外培训机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等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家长和学生的价格欺诈行为,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5、社会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收取与入学(园)挂钩的赞助费、共建费或捐资助学费;通过校企合作开展与学历教育相关的培训、实训并收取费用;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并收取费用;幼儿园以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等名义额外收取费用等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落实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9月)。各学校、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认真比照本市教育收费相关政策,结合《关于加强2023年教育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法〔2023〕11号)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乱收费行为,积极做好问题整改。各学校和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填写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1)。
各学校于9月28日(周四)前将自查自纠情况表(学校盖章、校园长签字、以学校名称命名的PDF文件格式)即附件1、2、3和学校收费公示照片,RTX发至青浦区教育局法制科周丕鸿。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根据青浦区教育局职成教科及青浦区培训机构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于9月28日(周四)前上交自查自纠情况表,上交附件1、2和机构收费公示照片。
(二)迎接重点抽查检查阶段(2023年10月)。在前期自查自纠排摸工作的基础上,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公办幼儿园按不低于5%的比例开展双随机抽查,对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按照不少于10所的数量开展检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中队根据价格监管工作事权划分规定,结合相关投诉举报情况,按照不少于5所的数量对管辖的中学等开展检查。对自查自纠“零报告”的,进行重点抽查;对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故意销毁、篡改证据的,可以依法从重处罚。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将联合对本区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育收费情况开展抽查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学校、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迎接重点抽查检查对于落实“双减”等重要文件精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意义,要精心组织自查和整改,压实责任,确保不走过场,切实保障本次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行风建设,强化廉洁自律。在自查自纠和迎接重点抽查检查过程中要坚持求真务实、动真碰硬的工作作风,坚持真查、严查、深查、细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严肃整改;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各学校、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教育收费工作经得起检验。
青浦区教育局规范收费办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