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大 中 小
索引号: 无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无
发文日期: 无
公开主体: 无
发布日期: 2024.04.15
各区人民政府:
为促进民办中小学教育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