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
QA4309031-2020-002
主动公开
青未保办〔2020〕2号
无
2020.07.14
各街镇未保办,区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各学校、幼儿园:
6月21日,重庆市潼南区8名小学生溺亡,引起社会舆论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社会少年儿童安全防护工作,国务院督导办、市教委日前发文要求各地集中开展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请各单位、各学校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一次防溺水专题教育。通过在线或线下途径,采取易为中小学生接受的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一次防溺水专题教育,反复提醒学生,远离危险水域,遇到他人溺水时沉着应对,准确认识和评估风险,以最快速度寻求成人帮助,不要贸然盲目施救,造成更多伤害,引发更大悲剧。
二、加强防溺水家校合作。向家长发放教育部基教司《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家长的信》(见附件),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和监管。加强对留守儿童、智障儿童的关爱,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各中小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鼓励家长利用暑期等业余时间送孩子参加游泳训练,让中小学生掌握游泳技能。
三、实施一次水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区教育行政部门、未保部门和学校,会同街镇或住建、水务等部门对区域内的河道、亲水平台、鱼塘、工地水坑等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学生可能光顾的重点水域要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防护设施,加强日常巡查,有条件的加装监控设备,切实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妥善做好应急处置。
附件: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家长的信
2020年7月14日
附件
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