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请示
QA4309031-2020-001
主动公开
青教〔2020〕53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0.07.08
青浦区人民政府:
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万千家庭的幸福安宁,关系到教育系统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部门高度重视,社会各界非常关注。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2019年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本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4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区教育局牵头起草了《青浦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及职责分工,并结合相关委办局、各街镇的意见建议作了修改完善。
现提交区政府审议,如无不妥,请予印发。
以上当否,请予批复。
附件:1.《青浦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送审稿)
2. 《青浦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职责分工(送审稿)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