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青浦区教育系统2022年度法治政府年度报告

QA4309031-2023-001

主动公开

2023.03.01

2022年以来,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教委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法治引领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以提升依法治校为目标,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一是教育局领导班子开展了习近平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以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专题学习。二是按照年度学法计划安排,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印发了《关于在全系统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通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专题学习。聚焦师德师风,组织《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意见》等学习。三是定期组织教育教学督查,通过责任督学、综合督导等形式开展工作,全系统责任督学到校检查超千人次,开学检查、疫情防控等专项检查做到全系统全覆盖,通过口头反馈或督导意见书等形式,提升学校依法治校能力。四是贯彻落实检察建议书,我局根据建议书内容,开展专题讨论和学习,做好答复和整改工作,整改事项均已得到落实。同时,配合检察院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有效预防侵害学生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

(二)发挥教育主阵地作用。一是抓住宣传关键节点,提高宣传力度。在国家宪法日、国家禁毒日、抗震减灾日、国家安全日等重要节点,联合区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开展了“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尚法杯”法治作品征集、“小法官网上行”“防范邪教宣传月”“‘喜迎二十大 法治伴我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青少年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大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全民禁毒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向各级各类学校印发反诈、禁毒、反邪教、抗震减灾等宣传册上万册,不断提升青少年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防范意识。二是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与法院、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百校百讲普法行”“无诈校园”“一盔一带”“暑期法治小课堂”等活动,采用课堂讲座、线上直播及录像转播等方式,为在校师生提供法治宣传服务,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增强学生法治意识。三是系好新教师的第一粒扣子,加强新教师教育法律法规、一体化育德与班级管理等方面的专题培训,邀请区检察院未检负责人开展《以法治之光,点亮未来》专题培训,确保每位新教师知准则、守底线。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一是实政务公开制度。2022年我局认真对照区委编办和市教委政策法规处下发的《上海市区级、街道乡镇共性权责事项指导目录》,结合青浦区教育局三定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逐条比对,根据权力行使主体确认事项共计37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6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类别11项;2022年,共发文75件,主动公开71件,主动公开率达94%。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现了教育机关依法行政、凭证执法,2022年,未有发生因实施行政执法决定引起的复议、诉讼案件。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公开各类执法事项结果,及时将校车、校服、收费管理等事项的检查工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按区教育督导年度工作要求,共完成综合督查报告47份,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优化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对照市教委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认领本部门事项,已维护完成市教委24项公共服务事项、已完成梳理新增区教育局17项自报公共服务事项。将“民办培训机构申请”“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入学报名”及“青浦区校内课后服务”、校车审批工作等高频事项接入“一网通办”,同意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办学27家;入学入园报名及材料递交实现不见面办理;学校课后服务100%接入、在线申请课后服务5万余人;校车审批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完成校车许可审批事项新办、注销共286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22年认定两家民办幼儿园为普惠性幼儿园。

(四)做好依法化解矛盾工作。一是组织专职人员认真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按政策解决。2022年,教育局涉行政诉讼1件(二审),法院驳回原告诉求,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教育局信访办共办理信访351件,其中信访案件333件、人民建议2件、人民网留言6件、国务院督查平台10件。国家信访局交办信访机构满意度件10件,其中参评10件,满意10件,参评满意率100%。三是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受理答复市民服务热线工单2176件、市教委转派热线工单128件,先联率、平台解决率、满意率均较往年进一步提升。二是全覆盖配备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法律顾问,教导法律思维,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引入司法调解资源,提升学校法治意识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五)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与建设,注重政治教育、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定期开展或者安排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及案例交流讨论,不断提高了业务人员、执法人员的法规意识、履职能力和水平。积极安排符合要求人员组织参加市司法局的执法证考核,截止目前,我局已有11人取得行政执法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安排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完成“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在教育系统线上运行的对接工作,我局有34位工作人员顺利接入相关系统,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六)落实民主监督制度。全力支持人大、政协开展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区“两会期间”,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教育领域建言献策,共提出涉及教育事业的代表建议12件(主办9件、协办3件)、提案21件(主办14件、协办7件),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时予以答复。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以来,全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宣传教育的系统性还不够。青少年法治教育缺少法治宣传的亮点措施和形式,普法宣传形式有待丰富,普法宣传活动和业务工作融合度不够,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不强。二是依法治校的实践深度还不够,任务观点还一定程度存在,主动性、创新性的培育和挖掘还不够充分,尤其是规章制度的建设与依法治校的落实上还存在差距。三是教育培训市场受到“双减”政策、新冠疫情等冲击,存在经营困难,在日常监管上又存在机制不健全、执法难度大等情形,不稳定状况时有发生。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2022年度,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的领导,统筹安排部署,把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纳入日常工作,明确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任务,按照《青浦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面提升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

四、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是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施“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以普及宪法为核心,领导干部为重点,学生、教师及家长为主体,依法治教为目标的法治教育和宣传。整合党建、法制、德育、师训等内部资源,协同公检法司等专业力量,不断完善内容、丰富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普法宣传教育各项要求,加强区级反恐、禁毒、反邪教、法治教育等普法教育基地建设,打造一批法宣品牌活动、特色项目,切实提高教育管理干部和师生法治意识和能力。

二是深化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推动学校建章立制,健全管理决策、教育惩戒、师生权益保护机制,探索依法治校年度报告制度。完善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引入司法调解机制,促进依法依规自主办学。修订青浦区教育系统基层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内容纳入校园长年度述职报告范畴,把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教学事故,教师发生违法犯罪或严重违反师德事件作为一票否决事项列为考核约束指标,作为学校整体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与学校整体绩效分配挂钩。

三是完善教育培训市场综合监管。落实《上海市培训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上海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文件精神,完善区培联办平台运行机制,督促机构严格执行设置标准,规范办学。依托街镇专班以及监管平台,加强常态化巡查与监管,协同区委政法委、市场监管、信访等部门以及各街镇,妥善处置机构各类应急事件,及时化解各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