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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办理指南

QA430400702023001

主动公开

2023.08.31

一、办理依据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国家、省(区、市)、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具有统筹管理的责任。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职〔2010〕37号)。

二、办理机构

青浦区教育局职业成人教育科

地址:青浦区公园东路1155号教育局二楼203室

 电话:(021)69713953

三、办理条件

1.准予批准的条件:

(1)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同意。

(2)普通高中学生可以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但在中等职业学校的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半。

(3)学生转学原则上在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进行。

2.不予批准的情形:

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未满一学期的,不予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予转学。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3+2”分段和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的学校。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 要求 

1.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申请表 原件 2 纸质  

2. 户籍迁移证明材料或家庭搬迁证明材料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原件查验后返还 

3. 其他个人意愿证明材料 原件 1 纸质 

 五、办理时间

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

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