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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义务阶段学生转学办理指南

QA4304002-2022-001

主动公开

2022.08.31

一、办理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号)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第十一条: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

《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基〔2012〕65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沪教委基〔2016〕49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17〕13号)。

《青浦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青教基〔2016〕4号)。

二、办理机构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地址:青浦区北淀浦河路1000号底楼

电话:(021)59205995(小学)、(021)59205996(初中)

三、办理条件

准予批准的条件:

(一)本市户籍

1.因购房或户籍迁至本区(房产权利人及户主为父母、小孩或直系,孩子户籍与户主为直系或本人);

2.因动拆迁至本区;

3.转业军人子女;

4.本区户籍在外省市、境外、国外就读要求回户籍地就读。

(二)非本市户籍

1.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居住证、小孩持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地址均为青浦区)且积分满120分或持有青浦区房产证(房产权利人为父母、小孩及直系);

2.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小孩持有投靠类居住证,青浦区房产证(房产权利人为父母、小孩及直系)。

3.人才引进。

不予批准的情形:

转学工作一般在每年暑期进行。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学。

四、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30

五、附件:办理流程及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