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同意设立“上海复旦五浦汇实验学校”的批复

QA4305016-2015-004

主动公开

青教民〔2015〕4号

青浦教育

2015.03.31

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提出的关于设立“上海复旦五浦汇实验学校”的申办报告及相关资料已收悉。

经研究,基本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教委规定的办学条件,依法同意设立“上海复旦五浦汇实验学校”,办学地址在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培育路101号。

学校应在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后才能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