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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青浦区龙文教育培训学校”终止办学的批复

QA4305016-2015-005

主动公开

青教职成〔2015〕6号

青浦教育

2015.06.24

上海青浦区龙文教育培训学校:

你校提出的关于“上海青浦区龙文教育培训学校”终止办学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同意你校的终止办学,并注销办学许可证的申请。请你校自收到该批复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