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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立“上海市青浦瑜蝶文化艺术专修学校”的批复

QA4305016-2016-008

主动公开

青教职成〔2016〕3号

青浦教育

2016.04.20

陆佳慧、方成、俞静:

你们提出关于设立“上海市青浦瑜蝶文化艺术专修学校”(筹办过程中曾用名:上海市青浦瑜蝶文化艺术学校)的申办报告及相关资料已收悉。

经研究和教育专家评估,基本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依法同意设立“上海市青浦瑜蝶文化艺术专修学校”,学校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2-206号。

学校应在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后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