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上海市青浦瑜蝶文化艺术专修学校”的批复
QA4305016-2016-008
主动公开
青教职成〔2016〕3号
青浦教育
2016.04.20
陆佳慧、方成、俞静:
你们提出关于设立“上海市青浦瑜蝶文化艺术专修学校”(筹办过程中曾用名:上海市青浦瑜蝶文化艺术学校)的申办报告及相关资料已收悉。
经研究和教育专家评估,基本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依法同意设立“上海市青浦瑜蝶文化艺术专修学校”,学校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2-206号。
学校应在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后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