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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立“上海青浦区可音可早教中心”的批复

QA4305016-2016-009

主动公开

青教民〔2016〕7号

青浦教育

2016.05.11

赵建琴、韩雪梅、沈皑冰、倪佳慧:

你们关于设立“上海青浦区可音可早教中心”的申办报告及相关资料已收悉。

经研究,基本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民办早期教育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的办学条件,依法同意设立“上海青浦区可音可早教中心”。

学校应在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后才能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