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上海芃云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的批复
QA4305016-2018-027
主动公开
青教〔2018〕66号
青浦区教育局
2018.07.03
谢雍容、姚虹宾:
你们提出的关于设立营利性培训机构“上海芃云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设立“上海芃云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办学场所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淀山湖大道399弄1号楼303、305、307、309室。
你机构应在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进行法人登记后,方可开展招生及教育教学活动。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