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大 中 小
索引号: QA4305016-2018-028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教〔2018〕77号
发文日期: 2018-07-11 16:51:35
公开主体: 青浦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18.07.11
蔡武平:
你提出的关于设立营利性培训机构“上海昶春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设立“上海昶春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办学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南路518弄21号二楼。
你机构应在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进行法人登记后,方可开展招生及教育教学活动。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