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上海青浦区民音文化艺术专修学校凤溪教学点的批复
QA4305016-2021-052
主动公开
青教〔2021〕132号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2021.11.22
叶肇恺、张慧辉、潘华:
你们提出的关于设立非营利性培训机构“上海青浦区民音文化艺术专修学校凤溪教学点”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核,依法同意设立“上海青浦区民音文化艺术专修学校凤溪教学点”。
地址:青浦区华新镇凤星路1092、1094、1096号
负责人:吴伟
举办者:叶肇恺、张慧辉、潘华
办学属性:非营利性
办学层次:中等及中等以下民办非学历教育
学校类型:业余制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
办学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
招生对象:七至十四岁
请按相关规定做好法人注册登记等工作。
青浦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