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青浦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班级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QA4301011-2015-001
主动公开
青教〔2015〕2号
青浦教育
2015.01.19
各高中、中职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和激励全市中学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中国梦”的伟大实践,青浦区教育局、共青团青浦区委员会决定联合开展2014-2015学年青浦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班级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区普通中学(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和班级集体。
二、评选项目
青浦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班级集体。
三、评选比例
区(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千分之五,其中高三的评选比例不超过表彰总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先进班级集体的比例为班级总数的百分之十二点五,评选结果需报团市委备案。
四、评选条件
(一)区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在党、团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了解和熟悉国际国内的时事政治,关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能用辩证的观点观察、分析社会现象,能自觉抵制和批评不良思想和言行;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程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2.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乐于奉献,维护集体荣誉;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追求和谐,富有社会责任感;广泛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尊老爱幼,关心他人,诚实守信,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爱劳动,有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文明修养,获得学校、家庭、社区的好评。
3.学业技艺: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学习目的正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虚心好学,刻苦钻研,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且学有专长或有较宽的知识面,注重实践,具备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能力,各门学习成绩均为优良。
4.身心素质:认真参加“三课、两操、两活动”和军政训练,养成每天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体育成绩达标;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承受挫折的能力,具有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的良好心理素质。
5.按《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分学段提出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全面发展基础上,某方面有突出贡献、突出成绩或突出表现。
(二)区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除应具备区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履行团员的权利和义务,积极承担和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模范遵守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开展或参加团的各项教育活动,为加强基层团的建设出力献策,在参与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
3.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参加党、团课学习,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除应具备区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关心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主动为学校和社区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2.积极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班团工作,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并具备某方面的突出才能,有显著的成绩。
3.民主作风较好,能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密切联系同学,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团结带领同学参加班级、学校、社区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区优秀团干部还应具备区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四)区先进班级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集体能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定期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国际国内时事政治,关注学校、社会、国家的建设与发展;群策群力,积极投入社会考察、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表现突出,在学校和社区中有良好的声誉。
2.班级集体能广泛开展“温馨教室”建设。积极创造和谐的班级人际环境、课堂教学环境、自身心理环境和教室物质环境,注重和谐文化的建设,以人为本、共建共享。有师生共同成长的突出事例,有正确的舆论和良好的班风,具有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运作机制。班级集体建设中有一支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并起示范作用的核心骨干队伍。
3.班级集体能够创造集体与个人共同发展的良好空间,学习气氛浓厚,教学相长,互帮互助;积极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文体健身等活动,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班级集体的评选活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衡量学校德育工作和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团委要加强协调,建立评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工作。各校应把评选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常规管理之中。评选工作要严格执行评选条件,杜绝不正之风。
(二)民主推荐,规范操作
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候选人的产生过程要规范,要充分尊重学生的民主权利。一般应先进行民主推荐,师生共同评议,上报年级组,再经年级组教师和学生代表逐个评选后报学校德育处、政教处(教导处)、学生科和团委。德育处、政教处(教导处)、学生科和团委在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后,确定候选人报学校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审定。审定的候选人名单要公示7天,再逐级上报教育局团工委。待上级部门批准后,公示正式表彰名单。
(三) 广泛宣传,树立典型
学校应认真总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优秀事迹,注重用科学的思想引导人,用先进的事迹鼓舞人。各校团委要采用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先进思想和事迹,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确保质量,形成机制
各校要对被推荐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学生进行复审,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复审应结合学生日常在校情况,以思想品德、知识技能、创新能力、身心素质为主要内容,形式力求多样,并综合考察该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社区活动等情况。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班级集体由区教育局和团区委审核批准。
(五)建立区县三好学生和先进集体评优工作的备案制
各校要严格按照评优比例开展市、区县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规范操作程序。如发现有超出比例等不规范情况,即通报批评。要完善备案资料,及时上报团市委。
六、表彰奖励办法
(一)区教育局和团区委将对评选出的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进行命名表彰,颁发证书,先进事迹材料登记表放入学生档案。
(二)区教育局和团区委将对评选出的区先进班级集体进行命名表彰,颁发奖状,班级集体先进事迹登记表放入班主任本人档案,作为评选先进、晋级的依据之一。
七、评选活动时间安排
为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的工作,今年的评选工作于2015年2月28日前提交。今年本区内地民族高中班学生参加市级评选实行名额单列,不占用区县额度,本区内地民族高中班学生参加区级评选仍按原办法进行。
请各校认真做好校级的评选复查、审核、批准工作,并及时将推荐为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名单以及有关材料统一报至教育局团工委,包括加盖公章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集体的登记表(见附件2、3)、汇总表(见附件4、5)、区县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集体的备案表(见附件6、7),所有材料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 系 人:丁瑾怡
联系电话: 69713877
地 址:青浦区教育局306室
邮 箱:qpshxs@126.com
附件:1.2014—2015学年青浦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等名额分配表
2.青浦区中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3.青浦区中等学校先进班级集体登记表
4. 2014—2015学年青浦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先进个人备案表
5. 2014—2015学年青浦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先进班级集体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