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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青浦区特殊教育教科研成果暨第四届特殊教育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QA4301011-2017-003

主动公开

青教基〔2017〕2号

青浦区教育局

2017.03.07

各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学前特教、初等职校、辅读学校:

为鼓励广大教师及时总结在特殊教育医教结合等方面的教育康复训练经验,促进我区特殊教育的教育科研工作更好地发展,为广大教师搭建交流学习的平台,青浦区教育局、青浦区教育基金会将联合举办第二届青浦区特殊教育教科研成果暨第四届青浦区特殊教育优秀论文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各校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管理人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管理人员及从事学前特殊教育的教师、管理人员。

    二、评选要求

1.在医教结合背景下对目前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总结反思,对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实际进行具体深入地思考与解析,提供独特而鲜活的经验和认识。

2.参加区第二届特殊教育课题并通过结题论证所撰写的教科研成果。申报人必须是成果作者,集体成果必须由课题负责人、第一作者提出申报。

        3.论文内容、形式不限。内容包括各科教学、德育、康复教育、职业教育、融合教育、信息化技术运用、资源教室建设管理等,形式可以是特殊教育基本理论探讨与宏观教育分析,也可以是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个案研究、教育案例、教育教学经验、随笔等。字数3000字左右。

    三、其他要求

        1.所有参选特殊教育教科研成果及论文均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凡已获得区级及区级以上奖项的论文,均不得参加本届评选。

        2.参赛稿件写清校名、姓名、任教年级、学科,以学校为单位,通过RTX上传(正文小四号宋体,标题三号黑体,A4)统一上报。各校需建好文件夹(文件夹名:某某学校特教论文选送)。

       3.各校限选送特殊教育教科研论文两篇,特殊学校可适量增加。

    四、评选办法

       1.区教育局、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将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本届参赛论文进行评审。

       2.参评的论文将分设一、二、三等奖等若干奖项,由区教育局核准、发布。

    五、报送截止日期:2017331

    六、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59813685-802

 

    附件:1.青浦区第二届特殊教育教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

                 2.青浦区第四届特殊教育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