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青浦区 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评选活动的通知
QA4301011-2019-007
主动公开
青教〔2019〕3号
青浦区教育局
2019.01.11
各高中、中职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引导和激励全市中学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青浦区教育局、共青团上海市青浦区委员会决定联合开展2018—2019学年青浦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和班级。
二、评选项目
青浦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
三、评选比例
(一)青浦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0.5%且团干部不少于50%,其中优秀学生干部占表彰总名额的28.5%,应届毕业班学生人数不超过表彰总名额的20%,先进班级的比例为班级总数的12.5%。
(二)青浦区行业属中职学校(上海房地产学校)评优名额由市教委和团市委分配,通过团区委和教育局完成下达和汇总上报工作,但审批登记表须经所属上级团组织和所在区团组织盖章同意。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集体的评选活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衡量学校德育工作、共青团工作和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加强协调,建立评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工作。应把评选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常规管理之中。评选工作要严格执行评选条件,杜绝不正之风。
(二)把握节点,确保质量
根据市教委和团市委工作要求,今年毕业班的评选应于2019年1月17日(周四)前完成,其他年级评选工作于2019年2月22日(周五)前完成。报送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的登记表(见附件3、4)、区级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的备案表(见附件5、6),所有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至区教育局团工委308室,所有电子版同时发送至qpshxs@126.com。
(三) 广泛宣传,树立典型
学校应认真总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优秀事迹,把评选作为宣传教育的过程。各校团委要采用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先进思想和事迹,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确保质量,形成机制
各校要对被推荐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进行复审,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复审应结合学生日常在校情况,以思想品德、知识技能、创新能力、身心素质为主要内容,形式力求多样,并综合考察该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社区活动等情况。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集体由区教育局和团区委审核批准。
(五)建立区三好学生和先进集体评优工作的备案制
各校要严格按照评优比例开展区先进个人和班级的评选,要完善备案资料,规范操作程序,如有情况及时上报教育局团工委。
五、评选表彰流程
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产生一般应先进行民主推荐,师生共同评议,上报年级组,再经年级组教师和学生代表逐个评选后报学校德育部门和团委。德育部门和团委在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后确定候选人,报学校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审定。审定的候选人名单要公示7天,再逐级上报教育局团工委。待上级部门批准后,公示正式表彰名单。
六、表彰奖励办法
(一)区教育局和团区委将对评选出的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进行命名表彰,颁发证书,相关登记表放入学生档案。
(二)区教育局和团区委将对评选出的区先进班级进行命名表彰,颁发奖状,班级集体先进事迹登记表放入班主任本人档案,作为评选先进、晋级的依据之一。
七、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晶
联系电话: 69713664
地 址:青浦区教育局308室
邮 箱:qpshxs@126.com
附件: 1.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2.2018—2019学年青浦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 业学校)三好学生等名额分配表
3.2018—2019学年青浦区中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 学生干部)登记表
4.2018—2019学年青浦区中等学校先进班级登记 表
5.2018—2019学年青浦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 业学校)先进个人备案表
6.2018—2019学年青浦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 业学校)先进班级备案表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共青团上海市青浦区委员会
2019年1月11日
附件1:
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一、区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党、团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了解和熟悉国际国内的时事政治,关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能用辩证的观点观察、分析社会现象,能自觉抵制和批评不良思想和言行;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一般应为共青团员,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乐于奉献,维护集体荣誉;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追求和谐,富有社会责任感;广泛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尊老爱幼,关心他人,诚实守信,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爱劳动,有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文明修养,获得学校、家庭、社区的好评。
3.学业技艺: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学习目的正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虚心好学,刻苦钻研,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且学有专长或有较宽的知识面,注重实践,具备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能力,各门学习成绩均为优良。
4.身心素质:认真参加“三课、两操、两活动”和军政训练,养成每天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体育成绩达标;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承受挫折的能力,具有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的良好心理素质。
5.按《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分学段提出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全面发展基础上,某方面有突出贡献、突出成绩或突出表现。
二、区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除应具备区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关心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主动为学校和社区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2.积极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班级工作或团支部工作,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并具备某方面的突出才能,有显著的成绩。
3.民主作风较好,能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密切联系同学,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团结带领同学参加班级、学校、社区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三、区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1.班级能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定期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国际国内时事政治,关注学校、社会、国家的建设与发展;群策群力,积极投入社会考察、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表现突出,在学校和社区中有良好的声誉。
2.班级团支部在班级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团支部按期换届、制度健全、活动丰富,班级内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由班团协作开展。
3.班级能广泛开展“温馨教室”建设。积极创造和谐的班级人际环境、课堂教学环境、自身心理环境和教室物质环境,注重和谐文化的建设,以人为本、共建共享。有师生共同成长的突出事例,有正确的舆论和良好的班风,具有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运作机制。班级集体建设中有一支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并起示范作用的核心骨干队伍。
4.班级能够创造集体与个人共同发展的良好空间,学习气氛浓厚,教学相长,互帮互助;积极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文体健身等活动,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附件2:
2018—2019学年青浦区中等学校(高中、中专职校)
三好学生等名额分配表
表彰 名称 学校 |
个人表彰 总数 |
三好 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其中毕业班 人数 |
先进班集体 |
上海市青浦高级中学 |
7 |
5 |
2 |
1 |
4 |
上海市朱家角中学 |
8 |
6 |
2 |
1 |
5 |
上海市青浦区第一中学 |
4 |
3 |
1 |
1 |
3 |
上海市青浦区第二中学 |
4 |
3 |
1 |
1 |
3 |
上海市青浦区东湖中学 |
4 |
3 |
1 |
1 |
3 |
复旦大学附属中学青浦分校 |
2 |
1 |
1 |
1 |
1 |
上海工商信息学校 |
10 |
7 |
3 |
2 |
5 |
上海市青浦区职业学校 |
2 |
2 |
0 |
0 |
1 |
上海市房地产学校 |
4 |
3 |
1 |
1 |
3 |
上海市宋庆龄学校 |
0 |
0 |
0 |
0 |
0 |
总 计 |
45 |
33 |
12 |
9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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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8-2019学年青浦区中等学校 登记表
学籍号: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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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年级 |
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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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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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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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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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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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团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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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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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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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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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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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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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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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奖 状 复 印 件 ) 获 奖 情 况 |
(具体事迹材料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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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意 见 (章) |
区 意 见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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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二份,一份存学校,一份存教育局。
附件4:
2018-2019学年青浦区中等学校先进班级登记表
学校 |
年级 |
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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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人数 |
|
其中团员数 |
|
其中党员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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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成 员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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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入团、入党年月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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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主 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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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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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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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何种奖励 |
(具体事迹材料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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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意 见 (章) |
区 意 见(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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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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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二份,一份存学校,一份存教育局。
附件5: 2018—2019学年青浦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先进个人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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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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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人数 |
班级 |
学籍号 |
姓名 |
申报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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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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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2018—2019学年青浦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先进班级备案表
学校(盖章)
学校 |
先进个数 |
班级 |
班主任 |
|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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