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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青浦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评选活动的通知

QA4301011-2021-002

主动公开

青教〔2021〕18号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2021.02.25

各高中、中职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引导和激励全市中等学校学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共青团上海市青浦区委员会决定联合开展2020—2021学年青浦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和班级。

二、评选项目

青浦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青浦区先进班级。

三、评选比例

 (一)青浦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0.5%,应届毕业班学生人数不超过表彰总名额的20%;先进班级的比例为班级总数的12.5%。

(二)青浦区行业属中职学校(上海市房地产学校)评优名额由市教委和团市委分配,通过团区委和教育局完成下达和汇总上报工作,但审批登记表须经所属上级团组织和所在区团组织盖章同意。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集体的评选活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衡量学校德育工作、共青团工作和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加强协调,建立评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工作。应把评选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常规管理之中。评选工作要严格执行评选条件,杜绝不正之风。

(二)把握节点,确保质量

根据市教委和团市委工作要求,所有评选(包括毕业班)工作应于2020年3月10日(星期三)前完成。报送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的登记表(见附件3、4)、区级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的备案表(见附件5、6),所有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至区教育局党群科(公园东路1155号319室),所有电子版同时发送至qpshxs@126.com

(三) 广泛宣传,树立典型

学校应认真总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优秀事迹,把评选作为宣传教育的过程。各校团委要采用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先进思想和事迹,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确保质量,形成机制

各校要对被推荐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进行复审,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复审应结合学生日常在校情况,以思想品德、知识技能、创新能力、身心素质为主要内容,形式力求多样,并综合考察该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社区活动等情况。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集体由区教育局和团区委审核批准。

(五)建立区三好学生和先进集体评优工作的备案制

各校要严格按照评优比例开展区先进个人和班级的评选,要完善备案资料,规范操作程序,如有情况及时上报教育局团工委。

五、评选表彰流程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产生一般应先进行民主推荐,师生共同评议,上报年级组,再经年级组教师和学生代表逐个评选后报学校德育部门和团委。学校德育部门和团委在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后确定候选人,报学校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审定。审定的候选人名单要公示5个工作日,再上报区教育局团工委。

六、表彰奖励办法

(一)区教育局和团区委将对评选出的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进行命名表彰,颁发证书,相关登记表放入学生档案。

    (二)区教育局和团区委将对评选出的区先进班级进行命名表彰,颁发奖状,班级集体先进事迹登记表放入班主任本人档案,作为评选先进、晋级的依据之一。

七、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晶

联系电话: 69713867

地    址:青浦区教育局党群科(公园东路1155号319室)

邮  箱:qpshxs@126.com

 

附件: 1.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2.2020—2021学年青浦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等名额分配

        3.2020—2021学年青浦区中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2020—2021学年青浦区中等学校先进班级登记表

       5.2020—2021学年青浦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先进个人备案表

       6.2020—2021学年青浦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先进班级备案表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共青团上海市青浦区委员会

                          2021年2月25日